上海市金融办、上海保监局联合召开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会议
12月3日,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上海保监局联合召集全市17个区县金融办(局)负责人和在沪各保险机构负责人,召开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会议,对推动上海市《实施意见》各项内容全面落地,加快发展上海现代保险服务业,进一步提升保险服务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能力、能级和能效,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上海市金融办主任郑杨、上海保监局局长裴光出席会议并作部署讲话。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11月25日,上海市政府正式发布了《实施意见》,提出加快发展上海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总体目标、重要任务及政策措施,明确了六大类33项重点工作、责任部门及时间进度安排。
会上,郑杨主任解读了《实施意见》的出台过程和基本内容,要求各区县金融办(局):一是要深入学习领会国务院《若干意见》和市政府《实施意见》,把握其精神实质和工作要求;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努力发挥现代保险业在上海特大城市和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三是加强沟通与合作,共同推动上海保险业的发展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裴光局长指出,《实施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上海市委、市政府和中国保监会加快发展上海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总纲领、总规划、总部署。《实施意见》的出台是上海统筹发展经济社会全局的战略考虑和现实需求,是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迫切需要,是上海特大型城市治理现代化的迫切需要,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迫切需要,是适应新常态、推动经济体质增效升级的迫切需要。《实施意见》为上海保险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凤凰涅槃创造了重大历史机遇和广阔空间。要求全行业要熟悉掌握《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深刻领会、全面把握《实施意见》精神实质,聚焦将上海建设成为国际保险中心的目标,坚持以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服务特大型城市治理体系现代化为导向,把握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主线,用好各项支持政策和措施,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结合实际、分工协作,全力以赴将贯彻《实施意见》工作落到实处。
浦东新区金融服务局、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平安养老保险公司、太平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上海市分公司、上海航运保险协会、韦莱保险经纪公司等单位就学习贯彻《实施意见》进行了交流发言。
(来源于上海保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