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召开全国海运发展 推进海运强国战略
10月31日,在上海召开的全国海运发展推进会上,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要求,我国正处于海运大国向海运强国迈进的关键时期,要切实增强建设海运强国的历史责任感,不断深化海运业改革开放,更好地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和政府的引导作用,大力推动海运业转型升级,至2020年,基本建成安全、便捷、高效、绿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海运体系,为建设海运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杨传堂指出,今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了建设海运强国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层面第一个关于海运业发展的顶层设计,标志着海运发展已上升为国家战略。
他表示,准确判断我国海运业发展所处的历史方位,是落实加快推进海运强国建设的基本前提。审视我国海运业发展现状,可用“大而不强”来概括,在“大而不强”的起点上,推动海运大国向海运强国转变,在国家政策层面、海运市场环境、海运行业自身等方面有着良好的基础和难得的机遇。
他强调,建设海运强国,是几代海运人的梦想,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标志。大力推动海运强国建设,第一,要着力服务于国家重大战略:在服务“一带一路”战略中,充分利用双边、多边国际海运合作渠道,推动通道体系建设;在服务长江经济带建设战略中,充分发挥海运沟通长江、连接国际的网络优势,完善江海中转运输系统,大力发展江海联运、干支直达,优化港口功能布局,加快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在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加快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备、服务水平先进的渤海湾现代化港口群,加快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建设。
第二,要不断深化海运业改革开放。进一步简政放权,创新管理方式和服务手段;改善宏观管理,注重加强顶层设计,重点谋划好“十三五”期海运发展工作;强化市场监管,推进海运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建设,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推进港口经营性收费市场化改革;深化企业改革,积极发展国有资本、民营资本等交叉持股、融合发展的混合所有制海运企业;扩大对外开放,充分发挥好上海自贸区“试验田”的作用,在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贸易便利化改革等方面形成一批创新型制度;继续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中资海运企业对外投资和跨国经营。
第三,要大力推动海运业转型升级。引导中小型海运企业以市场为导向,开展以资本为纽带的合资合作,加快兼并重组,形成风险共担、合作共赢的利益共同体;推动海运企业加强与上下游企业战略合作、携手发展;积极引导海运企业做强做优主业,并拓展与海运互补性强、发展前景好且市场相对稳定的投资领域,实现多元化经营。
第四,要充分发挥海运业比较优势。加强海运与其他运输方式的有效衔接,完善“一单式”运输服务;充分发挥港口的枢纽作用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与港口衔接的保税区、物流园区、“无水港”建设,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大力发展多式联运,进一步提升我国国际航运中心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在综合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布局、一体化运输服务、信息共享共用等方面实现海运和其他运输方式在相关标准规范、运营管理等方面的融合,大力推进便利运输。
第五,要合力创造海运发展良好环境。交通运输部将加强与国务院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和完善与国际接轨的海运发展政策体系,共同推进海运改革发展。
会上,何建中副部长回顾了海运行业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采取的措施和效果,分析了海运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并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部署了八项重点工作:一是着力建设现代海运船队,优化海运船队结构,加强海运企业与货主的战略合作,提高重点物资运输保障能力;二是着力深化海运结构调整,加快海运企业和港口结构调整,大力发展邮轮经济;三是着力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研究制定推进航运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建立市场化运作的海运发展基金,积极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总结评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航运开放政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加强天津、大连、厦门、武汉、重庆航运中心建设,提升服务品质和服务水平;四是着力强化市场监管和服务,转变管理职能,完善监管方式,营造良好经营环境;五是推进安全绿色发展,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推进绿色海运发展;六是着力加强国际化专业人才、海员、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七是着力加强海运科技创新,鼓励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提高海运信息化水平;八是完善政策法规体系,研究完善与国际接轨的我国海运发展政策,研究推动《海上交通安全法》、《港口法》、《国际海运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制修订工作等。
(来源于中国水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