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保监局实行保险公司总经理室成员轮值接待制度
上海保监局实行保险公司总经理室成员轮值接待制度:对单月来访超过10批次,或来信超过20件且有效件超过10件的公司,要求其选派一名总经理室成员到上海保监局协助接待来访一周,并撰写接待心得。自总经理室成员轮值接待制度实行以来,各保险公司高度重视消费投诉处理工作,加大了快速处理力度,使保险消费者的合理诉求得到快速解决,有效维护了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来源于上海保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