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全面推进保险纠纷诉调对接
为及时预防和有效化解保险纠纷,进一步延伸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充分发挥保险监管机构、保险行业组织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积极作用,近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上海保监局联合签署《关于建立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会议纪要》。该会议纪要的签署标志着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在上海进入实质性全面推进阶段。
上海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裴光就深入推进诉调对接工作、支持现代保险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作了动员和部署。他强调上海保险业要将对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到保障市场秩序、优化法制环境、促进保险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高度,在思想上牢固树立“调解优先”的理念,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切实保障和推进诉调对接工作成效落到实处。特别是在《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刚刚颁布的新背景下,该机制有利于规范保险公司经营,防范行业风险,改善行业形象。
据介绍,会议纪要明确,上海市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以依法、公正、高效、稳妥地化解保险纠纷为原则,以完善保险纠纷多元解决机制为目的,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和上海保监局职能,加强沟通、协调与合作,促使保险纠纷得以及时化解,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具体操作环节中,上海市保险合同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行业调解组织依法对保险纠纷进行调解,调解协议可申请人民法院司法确认。人民法院鼓励、支持上海市保险合同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参与人民法院设立的“诉调对接中心”工作。人民法院可以采用委托、委派上海市保险合同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也可以邀请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推荐的专家、专业人员参与调解。
与此同时,人民法院与上海保监局、上海市保险合同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将建立沟通联系和信息共享机制,并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引导保险消费者依法维权,推动保险机构诚信经营。
上海市各中级人民法院、部分区法院、上海保监局、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有关人员,上海各保险公司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法院系统代表、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代表以及保险公司代表还就诉调对接工作开展进行了经验交流。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盛勇强表示,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是一种将诉讼与调解有效整合的纠纷解决机制,是发挥法院、保险监管部门职能优势,促进和谐、维护稳定的重要举措。它有利于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有效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有利于为当事人提供更多可选择的纠纷解决渠道,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来源于中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