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造船舶的减排方式
OCCS工作计划
建立OCCS的规章框架
目标:
避免有害物质排放到空气中或海中,并确保被捕捉的碳的轨迹监测;
解决OCCS使用上的法律障碍;
接受储存二氧化碳设施的认证;
数据记录与报告;
从OCCS技术考虑温室气体减排发展战略。
需要考虑的因素:
考虑健康安全与人为因素;
对LCA框架的进一步发展;
考虑多种OCCS技术的应用和发展;
考虑使用OCCS可能引起的环境危险;
关注其他组织对于OCCS技术研究的进展。
任务:
理解并识别环境风险,将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最小化,确保OCCS符合环境保护规章的要求;
评估OCCS技术发展的潜力;
调查目前符合要求的设备发展情况;考虑船舶和接收设施的兼容性;
识别并考虑哪些数据需要被记录和报告以及如何利用这些数据,及时更新规范和指南;
考虑OCCS如何达成温室气体减排并被IMO规则框架所批准;探讨转运至岸上的二氧化碳的处理问题。
碳捕捉(CCS)
第一台全方位(Full Scale)CCS系统在2024年9月安装在一搜LPG运输船(CLIPPER ERIS)上,该系统每天可以捕捉50吨二氧化碳,可储存的二氧化碳总量高达800吨。该系统可以减少超过97%的SOx,80%的NOx,约90%的PM,70%的二氧化碳排放。
CCS相关立法发展需考虑的要点:复杂度,技术中立,发展速度,不同组织间的协作,永久封存或利用,基础设施建设,二氧化碳的规范和监管。
二氧化碳监管:监管权在其价值链上随二氧化碳的转移而转移。
二氧化碳规范:二氧化碳需要被提纯净化以满足再利用要求。
岸电使用
散货船
不同船型有不同岸电需求(高低压,电缆数,最大电压,地点等)→需要建立船用岸电标准,最大的阻碍是cable management location(针对散货船),不同码头的岸电电缆管理系统也不同。
IEC的散货船工作小组在2023-2024年共举办了五次会议,对高压电和其他船型的兼容达成了大致共识,但对地点(岸上/码头上)没有取得进展。
其他挑战:标准难以覆盖所有散货船,不同散货船要求的岸电峰值负载和岸电电压均不相同;岸电费用在某些地区很高;中国和其他地区之间没有共通的协议条款;码头有自己独立的解决方案,中国国内已经制定了自己的标准;电缆的操作缺乏安全培训。
油轮
CARB at-berth regulation 2020是油轮岸电的最新适用标准。
受监管实体可使用任何符合CAECS(美国加州空气资源管理局认可的排放控制策略)的策略。CAECS包括岸电,排放收集和控制,替代燃料等。
若无法遵守减排要求,船舶经营人可以申请VIE或支付补救费用。
VIE(vessel incident event):限制无法满足减排要求船舶的操作,每个船队每年有5%的额度可供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