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会员单位深入理解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海上保险合同制度的现代化转型,精准把握法律条款的修订内涵与实务适用要点,进一步提升航运保险服务专业能力,3月17日,上海航运保险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交流/培训专委会与法律/合规专委会联合举办第十四期航运保险服务能效提升系列讲座。
本次讲座特邀上海海事大学海商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郑睿先生担任主讲嘉宾,围绕“新《海商法》下海上保险合同制度的现代化转型”这一主题展开深入讲解,来自各会员单位的代表共计70余人参加了本次讲座。
郑睿先生结合其多年参与海商法修订工作的经验,系统解读了新法在海上保险合同定义、事故范围、保险价值、告知义务、保证条款、预约保险合同、委付等方面的重大调整。通过新旧条文对照和典型案例分析,郑睿先生深入阐述了法律适用的边界与实务操作要点,帮助参会人员厘清了海商法与保险法在具体场景下的适用关系,提升了应对复杂航运保险风险的法律实务能力。
讲座内容涵盖广泛,涉及海上移动可再生能源装置、数字资产、船舶建造保险、格式条款提示说明义务、保证条款的认定与法律后果等前沿议题,展现了新法对未来航运保险业务创新与风险管理的引导作用。
针对中东问题,郑睿先生指出,战争险具有特殊解除机制,伦敦市场提前解约是为重新评估风险,并非终止保障。当前波斯湾局势复杂,建议船舶谨慎通行。建议保险公司实务中应加强与船东沟通,关注伦敦市场动向,对确有保险需求的船舶一事一议购买短期高费率保险,确保风险可控。
本次讲座不仅为会员单位提供了高质量的法律知识输入,也为航运保险从业人员搭建了学习交流的平台,进一步推动了行业专业能力的整体提升。协会将继续围绕行业发展热点与法律政策动态,持续推出高质量培训讲座,助力会员单位提升专业服务水平,推动上海航运保险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