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航运保险协会召开船舶险专委会全体会议

日期:2025/7/28

7月21日,上海航运保险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船舶险专委会在上海市浦东新区航运发展促进中心召开全体会议,围绕新能源船舶保险条款、远洋船舶保险条款及相关的操作指引深入探讨。

会议由船舶险专委会主任邵山主持,协会秘书长、全体船舶险专委会委员出席(人保、太保、平安、国寿财、中再、东海、大地、阳光、中华联合、永诚、环亚经纪),特邀招商轮船法律风控副总经理何熠明先生从船东视角对条款适用性与实操细节提供专业建议,旨在推动保险条款与航运市场发展、技术革新及法律环境变化相适配。

会议围绕三个议题展开:一是新能源船舶条款的撰写及修订,随着氢能、锂电、氨燃料等新能源动力技术在船舶领域的快速应用,以及国际海事组织(IMO)关于新能源船舶安全规范、国内船舶环保法规的持续更新,现有保险条款在风险覆盖范围、责任划分、定损标准等方面已显滞后。与会委员结合近期新能源船舶事故案例,就条款修订的核心方向展开讨论,初步提出需补充新能源动力系统特定风险保障、明确保险责任起讫与除外责任、细化定损理赔的技术标准等建议。

何熠明先生则从船东运营角度补充指出,条款需兼顾技术迭代的灵活性,碳税范围及计算方式也需更加灵活,避免因条款僵化限制新能源船舶的商业化探索。

随着全球航运格局变化、国际海事公约更新及远洋船舶运营模式的多元化,现有条款在适配长航程、高风险区域及新型运营场景上逐渐显现不足。与会委员结合近年远洋船舶理赔案例,建议参照北欧、伦敦保险市场最新条款动态,结合国内远洋航运特点,细化高风险区域的承保条件、明确智能化设备故障的保险责任,并新增与国际公约衔接的条款内容。

与会委员一致认为,操作指引需与条款修订同步推进,一方面要补充新能源船舶、智能化远洋船舶的投保审核要点、风险评估维度及理赔操作步骤,另一方面要结合行业数字化实践,新增电子单证核验等操作规范,同时明确不同场景下的权责划分与沟通机制,确保指引既能为保险公司提供清晰指引,也能帮助船东理解投保、索赔的实操要求,提升全流程服务效率。

与会各方围绕技术革新、市场需求及法律环境变化,对条款优化方向形成了广泛共识,特邀嘉宾从船东视角提出的建议更让修订思路兼顾了承保与运营的实际需求,为后续工作奠定了扎实基础。在此感谢上海市浦东新区航运发展促进中心的支持。

接下来,船舶险专委会将梳理汇总各方意见,加快推动条款与操作指引的修订完善,力求形成兼具专业性、实操性与前瞻性的行业标准。协会将持续发挥平台纽带作用,凝聚行业合力,推动航运保险条款体系与时俱进,为船舶险市场规范发展、航运业绿色化与智能化转型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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